办理机构
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旅游市场管理处
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
中山西路2525号华亭宾馆二号楼508室邮编:200030
电话:64390793
64391818—2508
办理时限
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受理后30天内作出同意中报与否的答复。
申办对象资格
1、具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名称;
2、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必备设施及注册资金与资信担保;
3、饭店管理公司的总经理应具有在三星级以上饭店从事高级业务管理工作三年以上的经历,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在境内外取得旅游饭店管理专业文凭的学历;
4、饭店管理公司应具有健全的财务机构,财务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技术职称,财务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高级会计师职称;
5、饭店管理公司应有成文的质量标准、服务规范、操作规程、管理规章等有关制度,具有派出成建制管理人员和培训学员的能力。所管饭店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应达到国家颁布的相应星级饭店的标准;
6、饭店管理公司应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须具备培训部、质量管理部、财务部等必要的职能化部门。
办理手续
申报饭店管理公司应具备下列文件:
1、申办者的申请报告;
2、饭店管理公司章程;
饭店管理公司章程应具备以下条款:
(1)饭店管理公司的全称、注册地点;
(2)饭店管理公司的注册资金;
(3)饭店管理公司的所有制性质;
(4)饭店管理公司的组织机构;
(5)饭店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
(6)饭店管理公司的管理目标。
3、饭店管理公司的技术要求和专业材料:
(1)管理公司的宗旨;
(2)服务规范;
(3)质量标准;
(4)管理风格与模式的综合说明。
4、一家资产额在壹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大企业的资信担保书。
办理程序
申办单位向市旅委提交上述有关申报材料。市旅游委对申报材料审核后,报国家旅游局审批。饭店管理公司接到国家旅游局的批复件后,到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
办理依据
1993年7月29日国家旅游局发布(饭店管理公司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