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主页/政务信息/业务工作
 
QC9301000-2005-001 青浦旅游形象口号、标识征集活动启事
   
 

为扩大青浦旅游的影响和打造青浦旅游的品牌形象,进一步提高青浦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使青浦旅游宣传促销和行业标志更加引人注目,青浦区旅游协会决定向全社会广泛征集青浦旅游形象口号和标识。

一、征集目的:

提高青浦旅游业的知名度、亲和力、认同感,以直观的形式宣传青浦旅游形象,彰显青浦旅游的水文化特色和古文化精髓,使旅游者认识、了解青浦。

二、应征作品的要求:
1
、充分反映青浦旅游的形象特征、优势;
2
、具有较强的震撼力、吸引力、号召力和启发性。

三、应征作品的设计要求:

1、口号:中文一般不超过12个字,易读易记,朗朗上口,有美感,便于其他语种的翻译;
    2
、标识:识别性强、内涵丰富,具有国际性、时代感和超前性,有利于各种文化的理解和认可,图案清晰,颜色种类不宜过多;
   
①投稿人应提交书面稿件一式三份,其中彩色图案一份,黑白图案一份,黑白坐标图案一份,均按A4纸规格,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同时递交可在PC机上阅读电子文件光盘;
   
②设计图稿须有设计和创意的详细文字说明。
    3
、投稿人身份说明(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不得在设计稿中出现,须单独用一张A4纸书写说明;
    4
、参选作品应为新创作,未发表过的作品。

四、征集活动时间:
自媒体公布之时至2005931日。

五、投稿方式:
1
、邮寄投稿:
交(寄)稿地址:上海青浦区朱家角美周弄36号;
单位:上海朱家角古镇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电话:59247822
2
、投稿要求:请查询上海朱家角古镇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网站:www.zhujiaojiao.com

六、作品评审方式:
1
、由领导、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
2
、初评入围作品在相关媒体上公示,由群众进行投票评选;
3
、评审委员会综合群众评选结果,对作品进行总评,选出青浦

旅游形象口号和标识的最终方案;
4
、最后确定的青浦旅游形象口号和标识将在200510月公布。

七、奖励标准:
1
、初选青浦旅游形象入围作品口号、标识各5件,最终入选作

品各1件;
2
、对最终评选出的入选旅游口号、标识(各一件)各奖励人民

2000元;初选入围的作品奖励人民币500元;
3
、入围、入选作品的作者将获得由青浦区旅游协会颁发的荣誉

证书一份。

八、特别申明:
1
、入围、入选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其作

者(投稿人)须承诺其作品的著作权已属青浦区旅游协会所有。
2
、投稿人须保证所设计的稿件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否则

后果由投稿人自行负责。青浦旅游协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3
、本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投稿件一律不退。
4
、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申明的内容。

合作媒体:
上海青浦旅游网网址:travel.shqp.gov.cn
上海朱家角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网址:www.shzjj.com
上海朱家角古镇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网址:www.zhujiaojiao.com

投稿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漕平路23 

 邮政编码:201713  联系人:汤伶俐

投稿信箱:travel_info@shqp.gov.cn

上海青浦区旅游协会
二○○五年六月九日

 

     
|版权所有 上海市青浦区旅游事业管理局 | [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