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旅游事业管理局文件
青旅 [2006] 14号
关于2006年青浦区旅游行风建设
工作的实施意见
区内各旅游企(事)业单位:
为落实市政府和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强行风建设的工作部署,根据国家旅游局、国务院纠风办《关于进一步做好2006年旅游行风建设工作座谈会纪要》和上海市纠风办《2006年上海市政风行风测评工作实施意见》精神,结合青浦实际,提出2006年青浦区旅游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纪委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市纠风工作的部署,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以“优化发展环境,树立行业新风”为主题,通过健全制度,评比考核、测评和各项竞赛等活动,进一步深入推进青浦旅游管理部门和行业的政风行风建设,为我区经济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机关制度建设,以抓政风引领行风建设。
1、进一步完善旅游政风行风建设的工作机制。按照“管行业必管行风”的原则和抓党风政风促进行风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旅游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机制。区旅游局政风行风建设领导小组由宓祖谋任组长、花卫均任副组长、朱家骅、朱培冬、朱建华等五名人员组成,确定局主要领导为局政风建设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局政风建设,做到一级抓一级,对区政府负责。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旅游行风建设的指导和实施。同时,聘请区旅游行风监督员,有效促进青浦旅游政风行风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2、加强机关制度建设,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机关作风是行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局工作人员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旅,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在自身队伍建设上要做到:强化学习,提高素质;加强调研,提高效率;强化服务,提高质量;强化监督,提高权威,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通过严格工作纪律,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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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
原则,增强责任感意识,坚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
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起机关办事热情、服务周到、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在行业管理中,做到权为民用,情为民系,利为民谋,实行政务公开,提高办事透明度,严格执行廉政守则,切实做到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4、建立长效机制,把行风建设工作纳入行业管理中。行风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一定要坚持长抓不懈。按照政风行风测评工作的要求,认真落实自查自纠,围绕履行职责,办事规范,政务公开,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清正廉洁等内容开展工作。今年结合对有关区级公司旅游项目的考核,推动重点旅游区(点)的旅游环境建设上新台阶。同时,结合全区优秀旅游企业考核评比工作,促进旅游企业改进服务水平,提升青浦旅游业整体形象。旅行社要针对目前反映集中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日常经营中,采用不实广告宣传、压低价格、实行恶性竞争,不少企业缺乏准确的市场定位,营销手段单一,注重眼前利益,缺乏长远发展的打算,以及近二年来由于旅行社设立条件有所放宽,经营管理人员缺少必要的从业经历,特别是缺少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对旅游行风建设的重要性缺乏足够重视等问题,要认真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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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并落实整改。星级饭店主要反映在服务质量有所下降,
有的饭店由于上级部门对其定位尚未明确,设备、设施完好
率达不到要求,维修保养工作不及时,服务技能有所下降,有的饭店由于承包单位变更,经营管理水平也有较大的滑坡,服务人员操作不够熟练,差错多等问题,要按照标准和要求认真整改。旅游景区(点)中,有些旅游景区(点)总体环境有待进一步提高和改善,有个别4A级景区的某些硬件标准存在缺失、改作他用等现象,总体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深入开展诚信旅游活动,树立青浦旅游良好形象。
1、按照市旅游委的要求,开展旅游诚信建设。加大对旅行社的监管力度,重点查处零负团费、虚假广告、不签订旅游合同或违反合同约定、“挂靠承包”以及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对企业的各类广告宣传和合同签订等环节,开展一系列市场规范和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一道,着重对旅行社经由媒体和门市发布的广告予以规范,明确广告中必须标注和明示的各项要素,清理不规范广告用语;同时,监督旅行社旅游线路明码标价,规范签订合同的流程,规范旅游住宿标准的标注、自选旅游项目及其价格明示等环节。
2、继续推进社会旅馆规范服务达标和优质服务达标工作。对于面广量大的社会旅馆,按照市旅游委的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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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继续推进社会旅馆的规范服务达标工作,使我区的达标旅馆形成一定规模,凸显示范效应,在此基础上,通过强化培训、发展经济型品牌联锁等方式,努力提高旅馆业的整体水平。同时,通过政策引导等措施,最终让市场本身淘汰那些设施差、管理落后、诚信缺失的社会旅馆。
3、推进现有星级饭店设施设备等项目改造,提升服务档次。通过开展对社会旅馆规范服务、优质服务达标等一系列工作,培育一批有条件的社会旅馆改造升星,使星级饭店队伍得到发展壮大。
4、认真按照国家旅游局旅游景区质量A级评定标准,做好评定已满3年的4A级景区(点)的复核工作。做好东方绿舟4A级景区(点)的申报,以及做好创建国家5A景区(点)的各项准备工作。
5、认真处理旅游投诉,及时纠正损害旅游消费者利益的做法和行为。严厉打击无旅游经营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扰乱旅游市场的行为,净化旅游市场风气。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尽职尽责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技能。
6、加强对机关人员依法行政和廉洁自律建设的教育,促进机关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做好廉洁从政、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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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目标和计划
(一)工作目标:继续推进青浦旅游政风行风长效机制
建设,切实解决损害广大游客和旅游企业合法权益的突出问
题,为塑造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勤政为民、严格管理、清正廉洁、务实高效”的机关作风和旅游企业“诚信经营、优质服务、道德高尚”的企业形象做出新的努力。
(二)主要工作计划:按照政风行风建设的要求,不断完善和落实各项制度,组织学习贯彻《党章》和《公务员法》,深入开展“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利观、利益观、地位观。
1、1—2月份,组织学习传达区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议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全年工作计划
2、3、4月份,按照市旅游委的要求,开展旅游诚信建设,召开诚信旅游活动动员大会,签订诚信公约;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旅游市场检查。
3、5月份,认真贯彻落实区《关于2006年开展区级机关作风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旅游委2006年旅游行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同市旅游委签订强化行业管理责任书;聘请区旅游政风行风监督员;召开旅行社总经理会议,分析2005年度上海市(青浦区)国内旅行社游客满意度测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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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提出了整改意见。
4、6月份,按照区机关作风评议小组安排,认真落实座
谈会人员以及有关资料。
5、7月份,结合上半年旅游企业年中考评情况,召开二季度行业例会,针对考核中好的做法、经验进行宣传推扩,存在的问题认真提出整改计划和措施。召开区旅游行风监督员会议,通报上半年旅游工作和行风建设等情况。
6、8、9月份,根据市旅游委工作要求,联系实际,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并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市旅游委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参加市旅游委组织的各项活动。
7、10、11月份,做好社会旅馆的规范服务达标验收等工作。
8、12月份,认真梳理、总结全年工作,并提出明年工作计划和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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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六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