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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9002000-2004-001 青浦区旅游事业管理局内设机构
   
 


青浦区旅游事业管理局设3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旅游市场促进科,旅游行业管理科。
  各科(室)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 办公室   (联系电话:69720010)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机关事务工作及会议的组织,有关文件的起草,负责人事,文秘,机要,督察,保密,档案,信访,提案处理以及政务信息,年鉴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作和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办公经费的预算,申报,使用,审核;负责联系局属事业单位,完成局领导交办的事项。
  研究起草本区旅游发展的有关规定;研究旅游体制改革;组织实施旅游行业重大课题调研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家颁发的旅游设施和服务标准,制定实施措施,并监督实施,督促国家法律,法规在行业的实施,协调行政处罚,指导行业执法队伍,承担执法监督,行政听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承担旅游行业政策,法规的咨询工作。
  负责制订系统宣传,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科级以上干部为主要对象的政治理论学习,负责旅游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单位的组织,考核,推荐,评比,检查,组织,指导系统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与有关部门协调旅游业的财税政策,按有关规定管理、旅游社质量保证金。组织全区旅游产业(包括旅游社、宾馆、景点、及相关行业)统计工作;编制相关统计及分析材料。


  (二) 旅游市场促进科(联系电话:59715802)
  根据市区旅游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制订全区国内外旅游市场宣传、开发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宣传青浦旅游整体形象,组织参加国内外旅游交易会和重大旅游促销活动,指导本区重要旅游产品和旅游工艺品、纪念品、旅游食品的开发、促销,负责对国内外旅游市场动态的分析、研究、预测、负责国内外旅游的合作、交流,负责制定区旅游节庆活动,负责组织旅游节庆活动的开发,推动节庆活动的产业化、市场化、规范化,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管理全区旅游节庆活动,开展与海内外重要旅游节庆机构的交流和合作,负责与旅游业相关部门及旅游新闻单位的联络。
  

(三) 旅游行业管理科(联系电话:69720012)
  拟定本区旅游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对本区旅游资源普查,参与编制或指导重要旅游景(区)点的规划,协助法规部门依据国家、市颁发的旅游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制定实施细则,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旅游市场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
  负责职责范围内旅游区(点)的A级申报、评审、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旅游饭店、旅行社及导游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星级饭店的评定,负责本区内饭店业及旅行社业的审批、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旅游设施定点工作,负责《导游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管理本区旅游质量监督的工作,负责全区旅游行业的纠风,负责对本区旅游管理部门及旅游行业协会、学会等团体的业务指导,管理局属事业单位。
  参与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与处理,协助区有关部门管理行业的治安、抗灾、救灾、安全生产、爱国卫生工作。
  根据本区旅游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旅游人才需求的状况,负责制订行业人才培训计划,指导、管理行业岗位培训。根据国家、上海市对旅游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对本区导游、旅行社总经理、副总理、部门经理及涉及星级饭店经理岗位资格、员工A、B、C三级上岗资格组织培训。
  

另设青浦区旅游咨询服务中心(联系电话:59715804)
  "设岗定员"方案
  青浦区旅游咨询服务中心为青浦区旅游局所属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机构级别为正科级。
  主要职能
  1.为旅游者展示改革开放以来青浦旅游事业的新发展、新变化,不断推出旅游新产品、新线路、新景点,让旅游者了解青浦的崭新形象。
  2.采用多媒体和数字化技术,依托电脑网络,开展定点和网络咨询。
  3.为在青浦区范围内发生和各种重大意外旅游事故提供救援帮助。
  4.受理旅游者对青浦区各类旅游企业和旅游景点的投诉,同时接收旅游者有关法律问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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